一、加试时间:2008年5月10、11、17日(六、日)8:00--16:00
二、加试地点: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校内
三、加试专业:幼儿教育及幼儿教育三个专门化方向
(幼儿艺术教育、幼儿英语教育、婴儿培育)
四、加试安排
1.条件:
(1)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三年级考生和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的往届考生
(2)肝功化验或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结果正常的考生
(3)需持有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加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2.需带的物品:
考生卡、“加试”证明、体检结果通知书、加试费15元(获奖证书、特长证书及作品)
3.内容:
(1)形体测试:
考生的形体、外观、肝功、辨色,皮肤以及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综合测试:
语言(朗诵短文及谈话,考查考生的口齿是否清楚,表达流畅并没有严重的口音
以及无法调整的语言缺陷)
音乐(演唱歌曲一首(非通俗歌曲);听单音模唱练习;考查音准、节奏并查看
考生手大小,有无畸形)
舞蹈(模仿教师做几个舞蹈动作,考查考生动作是否协调)
4.流程:
登记—— 填表(考生基本信息)
收费—— 交费(学生需出示考生卡、加试费15元)
形体考场—— 辨色、听力、皮肤、肝功及检查体检通知书等
综合考场—— 语言表达及素质、音乐、舞蹈
总检 —— 发证、输机(出示获奖、特长证书及作品)